臺灣政治地理

『動畫地圖』建檔中,請期待...

相關網站

參考書目

臺灣的政治地理隨時代而變遷,大致可分四期:(一)17世紀前,南島語族各族分治;(二)17世紀開始,陸續為荷蘭、明鄭及清領時期;(三)1895~1945年為日本人殖民時期;(四)1945年光復為中華民國一省,1949年至今則為分裂的中國之一部份。

一、南島語族分治

台灣政治的發展,在17世紀前是南島語族分治的時期,部落權力中心在其聚落內(圖1圖2)。北部內陸山區有泰雅族、賽夏族,中部山區有布農族、鄒族,南部內陸山區是排灣族、魯凱族;阿美族與卑南族在東部平原,達悟族則在臺灣東南海上的蘭嶼島,前述族群因為漢化程度不深,統稱高山族群。泰雅族以部落首長及部落長老會議處理公共事務;賽夏族、布農族與鄒族屬父系氏族社會,所以氏族是部落的政治、經濟、宗教活動之基礎;排灣族、魯凱族均屬貴族社會,透過部落會議決議部落之政治經濟事務;阿美族與卑南族是母系氏族社會,部落公共事務由年長男子領導的部落領袖會議來領導;雅美族屬父系社會,無統一之威權(即無頭目),但是運用自然的社會調節和社會控制(如敬重老人、財富競賽、集體責任與禁忌等)以維繫部落秩序。

有漢化程度較深的平埔族群,主要居住在平原沿海一帶,分別有台北盆地的凱達格蘭族、蘭陽平原的噶瑪蘭族;中部地區的道卡斯族、洪雅族、巴布薩族、拍宰海族、拍瀑拉族;南部地區則是西拉雅族。平埔各族以「社」為聚落單位,親族組織雖較普遍,但部落之公共事務參與,是老年男子組成的長老會議。

二、17世紀政權更迭

(一)荷據時期(1624~1661年)

17世紀,臺灣南、北部先後為荷蘭人和西班牙人占領,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和傳教區,後來荷蘭人將西班牙人逐出臺灣,臺灣為荷蘭人所獨霸。

荷蘭人占領臺灣後,一面在大員興築熱蘭遮城(今臺南市安平),在赤崁地方闢建新市街,一面陸續派兵攻打原住民,許多有實力的社,先後被征服或被殲滅。荷蘭人占領臺灣期間,主要是透過各社選出的長老來統治原住民。荷蘭人還藉基督教來營造統治原住民的有利環境,並利用傳教士為統治原住民的行政官。

(二)明鄭時期(1662-1682年)

鄭成功進取臺灣後,在赤崁(今臺南)地方設承天府,此為當時的行政中心,負責處理政務,從此漢人的典章制度正式移入臺灣。

(三)清領時期(1683-1895年)

西元1683年﹝清康熙22年﹞鄭成功的孫子鄭克塽降清。清廷擁有臺灣後,在臺灣本島和澎湖設臺灣府,隸屬福建省,直到1886年臺灣改設行省。

三、日治時期(1895-1945年)

甲午戰爭後,1895年日本取得臺灣,設立臺灣總督府於臺北,展開50年的殖民統治。臺灣官民先成立「台灣民主國」,抗拒日本接收,進行長達20年的武裝抗日。日本一面致力於鎮壓反抗,一面建立總督專制的統治體制,並運用警察和保甲制度,有效地控制臺灣社會,使台灣成為日本南進的補給基地。

四、中華民國的一省,分裂的中國的一部份(1945年至現在)

中日戰爭結束,西元1945年臺灣脫離日本的統治,恢復為中華民國的一省。1949年中共在俄國武裝支援下,赤化中國,中國分裂,蔣介石先生率軍民遷徙來臺,一方面以台澎金馬為復興基地;一方面實施地方自治,總統府設於臺北市。

1950年7月,臺灣開始辦理議員及縣市長的選舉,總統、副總統原是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,1995年,國民大會代表修訂通過法案,總統與副總統也直接民選,目前的行政單位有16縣、5個省轄市及2個直轄市(圖3)。

近半個世紀來,臺灣因應國際局勢及兩岸關係的演變,對外採務實外交,以確保臺灣的國際地位。兩岸關係則由軍事對抗轉變為和平對峙。


目錄